資料安全性

11.4. 使用白名單

視設定而定,您可以建立白名單。白名單中紀錄的寄件者寄出的所有郵件,將依照下列方式處理:

警告: 建立項目到白名單中時,將不進行許多安全性檢查。. 只可輸入您絕對信任的電子郵件地址或網域名稱到白名單。

如何建立白名單:

  1. 點擊選單列右邊的設定圖示 。點選設定

  2. 點擊側邊欄的安全性

  3. 在顯示區域的總是信任來自下列寄件者的郵件輸入欄位下方輸入對應的電子郵件信箱或網域名稱,使用逗號分隔。請也注意:

    • 輸入多個電子郵件地址或網域名稱時,使用逗號分隔。

    • 請確認輸入的信箱或網域名稱完全正確。

相關主題:

父主題:資料安全性